哈市中介信息全公示 九种不诚信行为将警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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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哈市政府印发的《哈尔滨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征集公示规定》开始执行。通知要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各类信息公开公示,并将九类不诚信行为列入警示公示的范围内,警示信息的公示期为五年。 九类不诚信行为纳入警示信息包括:中介服务机构超出资质范围承揽业务信息;中介服务机构违反行业技术规范信息;中介服务机构出具虚假的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监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信息;中介服务机构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责任追究信息;中介服务机构未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被国家机关依法实施强制执行信息;中介服务机构逾期未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民事判决、调解、裁定或者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调解信息;中介服务机构负责人受到与执业行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责任追究信息;中介服务机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反映中介服务机构存在失信行为的其他警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