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公众账号

全国个人职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机构官网 > 新闻中心 > 诚信聚焦 > 正文
哈尔滨:物业费收缴建“诚信档案”
作者:个人诚信网 来源:哈尔滨日报 日期:2016/3/10 16:57:09 人气:

    物业费收缴,一直是困扰小区管理的难题。在本次两会上,市人大代表提交建议,政府应整合成立“社区事务管理局”,将包括物业费收缴等业务统一归口管起来,同时,为居民建立诚信档案,将不交物业费的居民纳入信用“黑名单”。

  “我家单元电子门常年关不上,如此服务怎能交费?”因为电子门没维修,军转小区居民程先生3年没交物业费;因为屋顶漏水,家住南方花园小区的张女士从2009年起拒交物业费。据了解,我市1/3物业小区物业费收缴率不满50%,收缴率最低的只有20%左右,有的社区物业服务站物业费收缴率仅为7%。

  市人大代表庄玉斌认为,业主“不缴费”原因有三:业主公共权益认识不足,仍然习惯于过去的“无偿福利型”服务,缺乏“花钱买服务”的消费意识;相关职能部门管理无法形成合力,违章建筑、治安防范、垃圾费收取、毁绿种菜等不完全属于物业管理范畴的问题也归集到物业管理,而物业企业本身又不具备执法权及强制力;前期开发建设环节遗留的配套设施、房屋质量等“先天不足”也转嫁到物业管理上,给后期管理留下很多后遗症,物业服务企业又无能为力。

  为此,庄玉斌建议,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建立小区管理综合执法体系。可顺势构建综合管理及执法体系或联合执法体制,成立社区事务管理局,并将涉及小区内所有的行政执法行为全部归口或授权委托一支执法队伍。“还要在制度上确保小区居民及时主动交纳服务费用。”庄玉斌表示,可将物业服务费的交纳情况纳入市民信用系统或公民道德评价体系,构建市民信用网上平台,不交物业费的居民将被纳入信用“黑名单”。

网址:www.11-22.cn 或 www.11-22.org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18612761122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京ICP备15049304号-2
主办单位
中国信息协会信用信息服务专业委员会 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诚信评价研究中心 北京国创至信信息技术发展中心(运营单位)

档案查询网站档案查询网站档案查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