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档案保管、查阅、转递费一概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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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印发《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24日,人社部人力资源市场司副司长张文淼解读该意见,要求各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以及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等费用的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不得变换名目继续收费。 张文淼解释道,出台监管意见创新了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对人才市场的监管,未来人力社保部门将采取随机抽查、年度报告公示、建立管理信息系统等新的方式和手段进行有效监管。 按照意见,将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价标准和制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探索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积极协调工商、财政、税务、金融、新闻等部门,对守法诚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市场准入、投融资、企业注册、招投标、政府采购、表彰奖励等方面实施激励措施;对于失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在安全许可、服务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对严重违法失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吊销许可证等方式实行市场禁入,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同时,张文淼强调,各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认真落实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以及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等费用的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不得变换名目继续收费,“要在服务场所和窗口明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及依据等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据了解,去年曾有媒体发文指出,为给户口安个家,就要交纳数千挂靠费以以及每年数百元的管理费。之后,按照国家要求,全国取消档案管理费。同时,财政部也于去年10月下文,从今年1月1日起,取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收取的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