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再出狠招:失信老赖评优晋升入户出境全受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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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们 “躲猫猫”或“藏财产”,让受害方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是法院经常碰到执行难的问题。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有关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意见,要求建立全方位的惩戒机制使得 “老赖”们评先受奖从业“处处受限”。其实,深圳法院在加强执行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15 年被最高法院评为“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 ” 示范法院。2016 年,宝安区人民法院在破解执行难方面,推出八项举措扩展信用惩戒的深度和广度,并将“老赖”纳入宝安区大诚信数据库使其无处遁形。
生活圈曝光老赖的失信行为
因为民间借贷纠纷,杨某欠下彭某人民币 140.6 万元,虽然经过宝安区法院判决偿还,但是杨某一直拖躲逃,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之后,宝安区法院将杨某的失信行为的曝光公告贴到了居住的小区门口,这次杨某坐不住了,终于主动联系法院并积极配合执行。
宝安区法院西乡法庭法官杨浩文说,法院向杨某下发了执行令、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杨某依然不以为然,既不申报财产,也不支付欠款,还找不到人,于是才对其实施“贴身式”曝光模式。
“贴身式”曝光模式,是宝安区法院为使曝光“老赖”的范围精准化推出的新举措。记者获悉,“贴身”曝光针对被列入“黑名单”针对被列入“黑名单”后仍然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向其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居住地基层自治组织等书面通报其失信情况,还可以在其居住地公告栏等显著位置张贴决定书。
这相当于在被执行人的“生活圈”贴身曝光他的失信行为,让熟悉的人都知道他是“老赖”,可以使被执行人产生心理、生活上的压力,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
失信老赖将影响评先受奖从业
如果是公务员、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记者、教师等有失信情况,宝安区法院会针对这类身份特殊群体的 “ 老赖 ”,采取 “ 点穴式 ” 的惩戒措施,向其人事主管单位发送司法建议函。
宝安法院执行科负责人表示,“ 点穴式 ” 可能会影响或直接建议取消被执行人的评优评先、等级晋升、荣誉授予、创业帮扶、积分入户、安居分房、出境旅游等资格。
记者获悉,在解决执行难方面, 宝安区人民法院还推出八大措施惩戒 “ 老赖 ”,包括前移信用惩戒措施、主动推动涉诉征信信息、继续扩增集约化事务清单、加强对拒执行为打击力度、规范拒执行为的刑事追责流程、定期发布典型案例等等。
此外,早在 6 月份,宝安区法院还联合宝安区检察院、宝安区公安分局、光明新区公安分局以及龙华新区公安分局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 决、裁定等犯罪行为执行联动机制协议书》,将不良被执行人的信息和数据统一纳入区诚信数据库,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提高主动执行率,有效解决 “执行难” 问题。 |